【研究事務組】「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馬村實驗藝廊申請展覽作業要點」及下半年度相關申請文件各1份,請查照。

(一)申請資格:國內公私立美術團體、機關、學校及藝術與文創工作者。
(二)申請場地: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馬村實驗藝廊(桃園市中壢區龍吉二街155號)
(三)徵件時間: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14年4月30日(三)前,填妥申請表及展覽企劃書,以紙本或電子檔案送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公告日期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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