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體育署為鼓勵青年族群積極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賽事,規劃每年常態性發放16歲至22歲國民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
二、114年度青春動滋券領券發放相關規劃如下:
(一)領卷資格:生日期92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國民。
(二)領用期程: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領用方式:至動滋網(500.gov.tw)「民眾登記」頁面,輸入姓名、身分證號、健保卡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符合身分資格及手機簡訊驗證碼後,即可取得二維條碼(QR code)及交易付款碼,於合作店家臨櫃或線上平臺消費使用。
公告日期 202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