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公告受理申請114年度第1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要點如下: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計畫類型:
1、個別型
2、單一整合型
(三)注意事項:
1、自114年6月1日起開始執行,申請人可依研究議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及開發時程規劃,評估申請單年期或多年期計畫(三年為限)。
2、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 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 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 不得低於20萬元。
3、如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 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 度內為之。並請於申請截止3天前填具本校「提供設備出資比行政簽核申請表」檢附評價文件/承諾書,送達研究事務組辦理。
4、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申請機構行政程序專案核准,辦理採購。
(四)計畫官網: http://www.nstc.gov.tw/計畫徵求專區。
(五)申請期限:請申請人於114年1月7日(星期二)中午前完成國科會系統申請作業,並請學系確認申請人資格後於1月7日下午4:00前將由學系主任簽章之申請名冊1份送達研究事務組彙辦,為免延誤全校彙整送出,逾期恕不受理。
公告日期 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