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說明:
(一)徵求以「在高雄發生之故事」或「可在高雄發生之故事」為內容,並有利於電影攝製者。
(二)提案人之企畫及後續繳交的劇本,得由評審提出建議,提案人據以進行適度調整。
二、申請時間:至114年1月6日止。
三、申請資料:申請表紙本一份、提案企畫書一式6份。
四、申請方式:
(一)紙本:掛號寄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影視發展中心(803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99號5樓),並於信封上註明「第12屆台灣華文原創故事編劇駐市試辦計畫」。
(二)電子檔:以「姓名_劇本名稱_參加第12屆投件」為信件主旨,並附上三個檔案一併寄至 scriptwriting.kh@gmail.com。
公告日期 202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