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育暨美育中心】轉知: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藝文中心展示空間114年1月至12月展覽檔期申請」事宜。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藝文中心展示空間114年1月至12月展覽檔期申請」,簡要資訊彙整如下:

(一)申請資格:
1.從事油畫、雕塑、水墨、水彩、陶藝、版畫、綜合媒材、書法、攝影等項目之藝術創作的個人或團體,而展出作品之內容、形式、媒材不拘。
2.展覽形式不限個展或聯展。
3.三年內曾在本中心已舉辦個展者,不得重覆申請。

(二)申請時間: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止。


詳細活動內容請參考附件簡章查詢。




公告日期 2024/03/28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藝文中心展覽申請展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