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實驗研究院「116年度第一梯次客座研究人員」申請案,要點如下:
(一)申請資格:
1、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
2、任職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間:3個月至6個月(116年2月至7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申請期限:請有意申請教師於115年10月23日(五)中午12時前填具「辦理研究庶務申請表」檢附申請書、計畫書及休假證明,並送達本組彙辦,為免延誤全校彙整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公告日期 202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