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4年8月18日智著字第11460016090號函辦理。
二、請多加善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建置之「校園著作權」專區、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A、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著作權基本觀念」課程等資源,並透過校內多元管道(例如: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專區、校內電子信箱、各類會議)向學生宣導,並向學生傳達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以持續提升學生對著作權之正確認知。
三、檢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文1份,該局提供之著作權宣導資源,請連結至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頁)專區,並適時更新校內專屬網站及於校內辦理相關活動時多加善用。
公告日期 2025/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