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函知修正本會專題研究計畫報告撰寫格式,並自即日起實施。報告撰寫格式修正內容摘要如下:
(一)成果報告應適當揭露研究過程中(包含研究構想、計畫執行、成果撰寫)計畫參與人員(包括各級專、兼任人員或已畢業之學生等)之貢獻、工作項目完成情形及相關成果發表狀況。
(二)計畫已有論文發表者(不包括學生學位論文),得摘錄論文內容作為成果報告內容或納為附錄,並請註明發表刊物名稱、卷期及出版日期及與計畫之相關性;不得逕以該論文作為成果報告。
檢附修正後報告撰寫格式1份,亦可至國科會網站(網址:https://www.nstc.gov.tw/)「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之共用表格自行下載。
公告日期 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