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辦法係透過區域基地資源,提供一對一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撰寫諮詢服務,藉以提升計畫申請及通過率。
二、實施方式:線上或實體一對一諮詢。
三、申請資格說明:
(一)限全國大專校院符合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資格之教師。
(二)申請人須提出114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
(三)每位申請人至多申請諮詢服務以2次為原則(區域基地諮詢服務次數合併計算),且申請人應先完成前次諮詢紀錄及回饋表繳交後,始得申請下一次諮詢服務。
(四)優先錄取區域基地之跨校教師社群成員及未曾獲核過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
四、申請人請於各區域基地規定時間依規定填寫表單申請,區域基地於收到申請表單後將以E-mail通知媒合結果。
五、各區域基地諮詢服務申請辦法及相關表單將陸續更新至雲端資料夾,請自行選擇區域基地資料夾下載。
公告日期 2024/10/16